在內(nèi)蒙古涉煤腐敗“倒查20年”專項行動落馬的“小官巨貪”——鄂爾多斯市煤炭局原局長郭成信,于6月18日在通遼中院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其受賄9000余萬元,并有1.1億余元不能說明來源。郭成信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6月18日消息,當日,內(nèi)蒙古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由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內(nèi)蒙古鄂爾多斯市煤炭局黨委書記、局長郭成信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郭成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計9033.3922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郭成信家庭財產(chǎn)、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合計11458.417萬元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專項整治啟動后,這位已經(jīng)66歲的干部曾想蒙混過關,結果迅速被掃落馬,他懺悔稱那幾年煤炭領域太瘋狂。
新華社披露,“倒查20年”行動開展后,已經(jīng)退休的郭成信曾惶恐不安,但又心存僥幸——
“當時我就想,人家點出來的事,我就是重點。要害部門,我是;重點對象,我也是。組織能放過我了?放不過。咋辦?焦慮不安。也有朋友規(guī)勸我了,自首倒是最好。我也想過自首,但是轉念又一想,萬一要能蒙混過關呢?”
事實證明,沒有“萬一”。3個月后,即2020年5月,退休5年的郭成信被查。
郭成信懺悔說,“倒查20年”確實是應該的,那幾年太瘋狂了,也應該好好管一下。煤炭領域太亂了,也把一批干部弄壞了,把社會風氣也弄壞了。
“如今那里給我放著一堆錢,這邊放著自由和普普通通的光景和日子,我就選擇自由,不會選擇金錢。但是晚了啊,晚了。”
郭成信2004年任鄂爾多斯市煤炭局黨委書記、局長,任職8年,至2012年卸任,2015年退休。
郭成信曾經(jīng)的搭檔也已落馬,這位搭檔早在2010年便被免去公職。
2020年9月,被停公職9年半的鄂爾多斯市煤炭局原副局長李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李志強從1998年期任鄂爾多斯市煤炭局副局長,任職長達12年,至2010年被免職。自2014年3月至被查李志強一直在從事個體經(jīng)營。
倒查20年釋放出追責到底、將反腐進行到底的堅定信號:只要腐敗了,不管你是退休回家了,還是轉行了,不管心臟裝支架了,還是離世了,法律有追訴期,但紀律沒有追訴期,這筆賬遲早要算。
郭成信個人簡歷:
郭成信,男,1955年2月出生,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人,在職大學學歷,1972年7月參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1972年7月至1978年9月,準格爾旗化肥廠工人;
1978年9月至1982年8月,準格爾旗食品公司干部;
1982年8月至1993年10月,準格爾旗財政局股長、副局長、局長;
1993年10月至1998年11月,準格爾旗人民政府副旗長;
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準格爾旗旗委常委、副書記;
2003年11月至2004年8月,鄂爾多斯市衛(wèi)生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04年8月至2012年3月,鄂爾多斯市煤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3月至2015年2月,鄂爾多斯市煤炭局調(diào)研員;
2015年2月退休。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