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公布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
根據通知,調整后的項目建設規(guī)模近1059萬千瓦,扶貧規(guī)模701萬千瓦左右。此次更新調整的項目涉及《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9〕48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8〕25號)等兩批目錄。
通知明確,本次調整項目信息與上述兩批目錄不符的,以本次調整為準。
全文如下:
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
2020年8月5日財建〔2020〕320號
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貧辦,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fā)<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等文件要求,經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審核,現對此前公布的前兩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有關信息進行更新調整,并在財政部網站上予以公布。
此次更新調整的項目涉及《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9〕48號)和《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財建〔2018〕25號)等兩批目錄。本次調整項目信息與上述兩批目錄不符的,以本次調整為準。電網企業(yè)應加強對目錄內項目補貼資金的管理,如發(fā)現信息不符等情況,及時向扶貧、能源部門反映,確保資金安全。
附件:前兩批光伏扶貧補助目錄(更新)
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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