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湖北省能源局下發(fā)《關于落實相關政策推進風電、 光伏發(fā)電開發(fā)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給予四類新能源項目指標,總規(guī)模738萬千瓦,包括:
1)對煤電企業(yè)組煤保電的獎勵,350萬千瓦;
2)對新能源裝備制造產(chǎn)業(yè)建設的獎勵,60萬千瓦;
3)對風光火互補百萬千瓦基地后續(xù)指標安排,300萬千瓦;
4)抽水蓄能項目配套新能源指標安排,28萬千瓦;
上述四類指標項目,風電項目應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準、2024年底前建成并網(wǎng);光伏發(fā)電項目應在2022年底前開工、2023年底前建成并網(wǎng)。
國家能源集團、華電、華潤電力、湖北能源均獲得110萬千瓦以上的指標,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湖北省新一批風電、光伏項目指標分配情況。
其中,組煤保電、新能源設備制造產(chǎn)業(yè)獎勵指標的具體項目分配如下表所示。
百萬千瓦基地指標的具體項目分配如下表所示。
抽水蓄能項目配套新能源指標安排:
對已核準的羅田平坦原抽水蓄能項目(由湖北能源集團羅田平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投資),按照抽水蓄能電站容量的20%配套新能源項目建設規(guī)模 28萬千瓦。
原標題:湖北:下發(fā)7.83GW風光指標,國家能源、華電、華潤、湖北能源均超1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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